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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勞動合同終止經濟補償金多少?哪些情形單位不能終止勞動合同?
(2021-11-12 10:40:47) 知識精選 - 在公司工作之后一定要在一個月之內簽訂勞動合同,否則是不合法的,在形成了勞動關系之后,如果雙方想要解除勞動合同的話也是可以的,但是還有一種方式是勞動合同的終止,那么2022年勞動合同終止經濟補償金是多少?解除和終止有怎樣的不同?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就問法律網小編整理了以下的內容。
2022年勞動合同終止經濟補償金多少?
勞動合同終止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因為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哪些情形單位不能終止勞動合同?
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34條規定:除勞動法第25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到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實際是規定了用人單位在合同期滿時不得終止勞動者勞動合同的特殊情況。另外,勞動合同期滿,醫療期未滿,但醫療已經終結的,用人單位可以終止勞動合同。然而,連同上述的情形在內,當勞動者醫療期滿或醫療期未滿而醫療終結的,應先由勞動鑒定委員會進行勞動能力鑒定,鑒定為1-4級的,符合退休、退職條件的辦理退休退職,終止勞動合同;5-10級的發給醫療補助費,終止勞動合同。
終止勞動合同和解除勞動合同的區別?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說明企業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可以有兩種方法,一種是:解除勞動合同,另一種是:終止勞動合同,解除方法不同,相應的程序與補償金也是不同的。
在絕大部分情況下,解除與終止勞動合同最重要的區別是:勞動合同是否到期。勞動合同沒有到期,是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到期,是終止勞動合同。
二、相關規定
主動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主體是企業或員工,勞動法在通知義務、補償金也有不同的規定。從以上兩個角度進行分析,會出現以下四種情況:
1、勞動合同沒有到期,企業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這種情況,企業需要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按員工入職時間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這就是所謂的n1的來源,具體的補償金計算方法可參考:遭遇裁員,該不該拿離職補償。
2、勞動合同沒有到期,員工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
這種情況,員工屬于辭職,員工需要提前30天,書面形式通知企業,無需征得企業同意,即可于30天后離職。
3、勞動合同到期,企業與員工終止勞動合同
也就是勞動合同到期未續簽時,企業提出:與員工不再續簽勞動合同,按勞動法是不需要提前通知的,因此,終止勞動合同不存在1個月“代通知金”的問題。(個別地方除外,如北京需要提前30天通知不續簽,具體需查詢當地勞動法規)。
終止勞動合同也要給補償金,計算方法與解除勞動合同的相同,但由于終止勞動合同支付補償金的法律依據是2008年1月1日頒布的《勞動合同法》,所以,終止勞動合同的補償金從2008年1月1日開始計算。
4、勞動合同到期,員工與企業終止勞動合同
也就是員工不續簽勞動合同,這種情況員工沒有提前通知的義務,也就是說,員工可以提前跟企業說明,也可以不提前說明。員工可以在合同到期時,交接工作之后,不再繼續上班。當然,由于還需要企業發放工資,轉檔案,轉社保,開離職證明等后續工作,建議員工在離職時沒有必要和企業弄得很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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