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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療事故糾紛怎么解決?醫療事故糾紛可以找政府投訴嗎?

                              (2020-07-28 02:22:48) 醫療糾紛
                               因為醫療方面的問題而與醫院產生的糾紛,首先最好是與對方進行協商處理。因為比較涉及到生命健康方面的問題,協商不成再采取其他手段。那么,醫療糾紛可以找政府投訴嗎?我相信你一定會對此產生濃厚的興趣。今天就問法律網的小編就帶你詳細了解有關于此的問題。下面,請看詳細介紹。

                                醫療糾紛的判斷標準是什么?

                              醫療事故糾紛怎么解決?醫療事故糾紛可以找政府投訴嗎?

                                醫療過錯,屬于過錯的一種。對過錯的判斷,在學理上有新舊過失理論之區分。所謂舊過失理論,乃是將過失與故意相提并論,認為過失與故意同屬應加責罰的行為人的主觀惡意。故意為積極的惡意,過失為消極的惡意。若行為與結果間有相當因果關系,而行為人對于結果的發生,有預見的可能,并應預見而未預見或者說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即應負過失責任。新過失理論,則認為過失不僅指應加責罰的心理狀態,還應就行為的客觀狀態是否適當加以斟酌判斷。即除行為與結果之因果關系及預見可能性之外,尚須就行為在客觀上有無過錯,加以審認。具體醫療過錯而言,判斷醫方有無過錯,應就醫方是否已盡客觀上的注意義務為標準,亦即應就是否采取避免結果發生的適當措施而判斷。基于新過失理論的合理性,該理論得到了廣泛的確認。這就要求在討論醫療過錯的認定時,首先要對醫療行為所存在的特殊判斷標準予以準確認識。

                                醫療事故糾紛怎么解決?

                              醫療事故糾紛怎么解決?醫療事故糾紛可以找政府投訴嗎?

                                (一)醫療事件發生后,醫患雙方均可在規定時效內提出書面申請醫療事故鑒定,由申請方繳納申請醫療事故鑒定費。對死因不明、有一方拖延或拒絕尸檢者,可拒絕受理申請醫療事故鑒定。

                                (二)醫療事件發生后,原則上由醫療單位與病家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先行協商處理,協商處理達成協議、共識則此案件到此結案。(三)醫患雙方協商無效時,任何一方均可在規定時效內提請進行醫療事故鑒定。

                                (四)醫療事故鑒定自提交鑒定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發出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

                                (五)醫患雙方任一方起訴到法院,衛生行政部門中止受理。

                                (六)在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發出后,醫患雙方有一方不服,應在15日內再次申請重新鑒定(即復議),也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非法行醫的“醫療單位”發生疑似“醫療事故”的,不在上述的處理程序內。

                                醫療事故糾紛可以找政府投訴嗎?

                                可以。申請衛生行政部門投訴或實施行政裁決。對行政裁決的不服,可以通過行政復議或訴訟再次進行解決。醫療糾紛處理有幾個途徑

                                一是協商。醫患雙方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雙方簽訂協議書,可以辦理公證或律師見證,并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是第三方調解。醫患雙方本著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則,在醫調委進行調解。

                                三是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當事人應當提出書面申請,并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提出。

                                四是向人民法院起訴。醫療糾紛可以不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處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三十七條

                                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有關事實、具體請求及理由等。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

                                第三十八條

                                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由醫療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受理。醫療機構所在地是直轄市的,由醫療機構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受理。

                                第四十條

                                當事人既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衛生行政部門不予受理;衛生行政部門已經受理的,應當終止處理。

                              聲明:此文信息來源于網絡,登載此文只為提供信息參考,并不用于任何商業目的。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系我們:baisebaisebaise@yeah.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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