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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繼承財產后債務也承擔嗎?遺產繼承超過債務怎么辦?

                              (2020-06-25 00:46:03) 債權債務
                                我們在生活中基本上都會經歷繼承的情況。而有的人或許會經歷幾次財產的繼承。而我們一般繼承的財產,都是來自于我們最親近的親人,而當我們繼承了財產之后,我們也需要同時繼承債務嗎?遺產繼承超過債務怎么辦?下面就讓就問法律網小編為大家帶來繼承財產后債務也承擔嗎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繼承財產后債務也承擔嗎?

                              繼承財產后債務也承擔嗎?遺產繼承超過債務怎么辦?


                                《繼承法》規定,繼承人在繼承的遺產實際價值范圍內承擔清償債務的責任。因此,被繼承人生前欠下的債務是要償還的,要在繼承的遺產范圍內償還。

                                繼承人可以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也可以選擇不繼承。

                                如果選擇繼承的,那么就有清償被繼承人生前欠下的債務的義務,還債的數額不是無限的,而是在繼承的遺產范圍內承擔。

                                如果選擇不繼承的,那么就沒有清償債務的義務了。

                                清償被繼承人債務的程序和方法有兩種:

                                1、繼承開始以后,各個繼承人在遺產分割之前,應首先用被繼承人遺留下來的財產來清償被繼承人遺留的債務,清償后剩余的財產,才作為實際存在的遺產按照遺囑或法定繼承來進行分割。

                                2、繼承開始以后,各個繼承人先根據遺囑或者法律規定對遺產進行分割,然后按照各自所繼承到的遺產份額的多少,按比例分別承擔清償被繼承人債務的責任。當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繼承人同時繼承遺產時,從原則上講,應當依照每個繼承人各自所得的遺產份額,按照比例分擔清償被繼承人債務的責任。

                                遺產繼承超過債務怎么辦?

                              繼承財產后債務也承擔嗎?遺產繼承超過債務怎么辦?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這里所說的繼承,既包括法定繼承,也包括了遺囑繼承。

                                法律如此規定,是為了保障債權人不因債務人死亡而喪失債權。但是同時規定了,對債權人清償債務,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如果債務超過了遺產,繼承人在遺產價值范圍內進行償還后,不再對超出部分的債務負有償還義務。

                                舉例來說,遺產實際價值100萬,債務是150萬,繼承人因為繼承了遺產,因此應當承擔100萬的債務,對于剩余的50萬債務,繼承人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償還。如果繼承人不再償還剩余的50萬債務,債權人也無權再繼續要求。

                                《繼承法》中雖然有對遺產分割作出規定,但就實際的分配比例卻沒有明確的標準。在一般情況下,按照法定方式繼承遺產的,對于同一順序的繼承人往往是均等的分割遺產。除非存在特殊情況,那么就有可能出現多分或者少分,比如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的贍養義務的,可以多分。而有能力贍養但是卻不贍養的話,就可以少分甚至不分。

                                遺產繼承與債務清償關系 當繼承人只有一人時,自應單獨承擔清償被繼承人欠繳稅款和所負債務的責任。而在共同繼承中,除遺囑有特別指定的以外,原則上各繼承人應按其繼承份額比例分擔有關稅款和債務的清償責任。在《繼承法》上沒有明確規定債務清償的具體辦法,但是司法實踐當中一般是采取兩種辦法:

                                1、先行清算與清償,然后分割遺產。依照此種清償方式,共同繼承人首先從遺產中清算出遺產債務,并將清算出的相當于遺產債務數額的遺產交付給債權人,然后在遺產有剩余的情況下,繼承人可根據各自應繼承的份額,分配剩余遺產。

                                2、先分割遺產后清償債務。一般是用在已經分割了遺產,發現還有債務沒有清償的情況,依照此種清償方式,共同繼承人應先根據他們的應繼份額分割遺產,同時分攤遺產債務,然后各繼承人根據自己分攤的遺產債務向債權人清償債務。但各繼承人應對債權人負連帶責任,以保護債權人的利益不受損害。 在遺產已被分割而未清償債務時,如果在同一繼承關系中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首先由法定繼承人用其所得遺產清償債務。

                                不足清償時,剩余的遺產債務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若只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確定這樣一種先法定繼承后遺囑繼承的清償責任順序,既是為了對債權人的利益加以保護,也體現了遺囑繼承優于法定繼承的原則,表現出對被繼承人的意愿以及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照遺囑取得遺產的權利的尊重。

                                沒繼承遺產也要清償債務嗎?

                                判決應理解為:你是繼承權人,而且被繼承人負有債務,債權人起訴后法院判決了,讓你在繼承財產(為限)范圍內履行償還義務。

                                而事實上沒有繼承任何財產,那么你就沒有償還義務。對方要繼續主張則要舉證你所繼承的財產(包括共有財產與共同財產)。

                                二、法律規定

                                《繼承法》規定:

                                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第三十四條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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